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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清理证明事项
2018年06月29日 16:02   人民网-法治频道 审核人: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陈羽)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介绍证明事项清理等方面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近五年来,国务院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国务院取消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达44%,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同时要求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进行清理。

据傅政华介绍,一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了证明事项,或在法定证明事项外增加证明要求或材料,这些都与立法法及“放管服”改革精神相违背,地方无权清理,需要由制定机关予以取消。同时对地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地方、部门和有关机构在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时擅自增加的一些证明也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傅政华从四方面介绍了《通知》中具体明确的内容。

一是清理的范围和重点。清理的范围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重点是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同时对地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地方、部门和有关机构在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时擅自增加的一些证明也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二是清理的标准。《通知》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三是清理的时限。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要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最迟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督促检查。《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要求已取消的证明事项要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布目录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查处;对未及时纠正查处、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不实承诺乃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严厉予以处罚。

(责编: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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