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今年以来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着力发现和纠正开具普通酒发票报账、向下属单位或企业转嫁费用等玩规避、搞变通的行为。截至目前,共发现、核查问题线索989件,查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线索81件,涉及责任人112人。
为根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问题,今年9月1日起,贵州实施《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市州、省直部分单位禁酒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各地也开展了类似的专项督查。
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调省税务部门,调取2017年1至7月份发票信息3万多条,从中筛选出问题线索93件,涉及单位50家。通过核查,查实问题线索9条,涉及金额57.9万元。按照“执纪必严、失责必问”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购买、使用高档酒,并且有弄虚作假、转嫁费用等情节的,一律从重处理。
据介绍,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市州、省直各单位对查实的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问题尽快处理到位,选择部分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教育、震慑作用。同时结合贯彻实施《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黄娴)
原刊于《 人民日报 》( 2017年12月06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