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一论断,是我们学习十九大精神时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从历史看,中国的国家治理并非法治而是人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治尤其是宽仁厚爱的仁君之治、明君之治还是很好的。就是在绝对值的意义上讲,它也比暴君之治好。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评价一个社会的上层建筑,根本的是要看它与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包括经济基础是否相适应。中国的人治传统本身就是中国农业社会的产物,它所依赖和体现的是仁君之治、明君之治是很正常的。农业经济、自然经济的经济基础也决定了它的国家治理方式必然是人治,最好的也就是仁君之治和明君之治。只是到了近现代,我们的经济逐步地过渡到工业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情形就大不一样了。这时还固守仁君之治、明君之治,也就当然地落后了。
从未来看,中国的国家治理必须法治化。未来,中国的生产力只能是现代工业、现代商业、现代市场经济。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我们的国家治理必须也只能是法治。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其实就是自由、平等、法治。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再者,我们未来的政治是什么?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作为与民主政治相匹配的国家治理方式,也只能是法治。人民的意志通过什么来表达,通过什么来统一?回答,只能是法律。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民主政治的逐步建立都对中国提出了急迫的法治要求。
从现实看,中国的国家治理正在法治化。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应该近法治而远人治、用法治而弃人治。再过两天,就是中国独创的节日“光棍节”。它实际上是一些青年人和电商有意无意地“合谋”而产生的节日。这个节日在去年一天的网购销售额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它由无从数计的合同和法律关系构成,一旦发生了矛盾纠纷,恐怕只能是通过法治化的方式包括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这就是生产力的伟大作用,也是生产关系的伟大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确立的治国方略,也是对我们党和国家的考验。我们不能不接受这个考验,而且必须在这一考验中获得良好乃至优秀的成绩。这是党的要求、是人民的要求,也是法治的要求。
从历史、未来、现实的三个维度来考察,全面依法治国必然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我们只能急流勇进,积极投身这场革命,才不会落伍,才能迎头赶上。中国的依法治国的事业,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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