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院长刘雷主持修订论证学生管理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更好地维护学生权益,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和学校修订工作总体安排,2017年7月18日下午,安顺学院在学校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了学生管理文件修订论证会。安顺学院院长刘雷,副院长王芳恒,纪委书记马力,校属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生处、教务处班子成员和参与修订的主要人员,纪委监察室负责人,律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共23人参加论证会。会议由刘雷院长主持。
会上,刘雷院长对文件修订、内部论证和意见征求等前期工作作了简要总结,就修订背景、修订思路作了总体说明,并希望与会人员特别是各方面代表认真审议、积极建议。
学生处、教务处介绍了对《安顺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和《安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安顺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安顺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下位文件的修订意见。与会人员对修订文本逐条深入讨论,并就合法性和合理性、完备性和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意见或建议。
刘雷院长就论证会作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牵头责任部门的前期修订和论证工作。他强调,学生管理系列文件,对于学校依法管理学生、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切实促进学生发展至关重要;论证会结束后,由律师代表审核把关,各责任部门充分吸引意见与建议继续完善修订文本;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及时上报审核并根据教育厅反馈意见修订和论证。
安顺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管理系列文件的修订,在本学期初就将修订工作纳入正式日程,现已通过了责任部门起草、全校范围意见征求、责任部门和学校各方代表初期论证以及持续修订完善等环节,提交本次论证会的是第三稿。(文/图:学工部 明蕾/招就处 罗瑜)
与会人员逐条讨论起草的学生管理文件